那年,爸爸三十四歲,是我第一次把他的年齡記牢的時候,若扣除我跟父親相差的歲數,當年我十歲。
十歲的時候,傻傻的跟著同學進了樂隊吹起直笛,以為自己真的很神氣,也因為沒有被選入負責升降旗的旗手,鬧起彆扭來,掰了一個很唬爛的理由後,竟爭取到旗手的位置,從此覺得人生得意,前途一片光明(自我感覺良好)。
爸爸花了四百元,讓我加入女童軍,開始遇到對小學生來說坎坷的事,像是健行日月潭時,背包破了一個大洞,短褲等衣物一件一件沿路掉落,我則後知後覺的到最後才驚覺(還好三天兩夜的團隊活動中,這已是最後一個行程,是不幸中的大幸);六年級時,某一次期末考,隔壁的男同學問我大禹的『禹』怎麼寫,為了證明同學的情誼是給得起的,我分享了我的答案,順便看了他的試卷,那一次,我因為被密告作弊,媽媽把我罵個半死,說我幹麻承認,我卻回嘴:「老師說要誠實,所以我就承認了啊!」那也是第一次,體會到什麼叫做朋友之間的背叛。
漸漸的,這影響到我看待朋友的方式,我變得被動許多,也許是心裡有一面害怕受傷害的鏡子還掛在那邊吧!雖然我不是那種充滿熱情的人,當你明白的表示需要我的幫忙時(金錢除外),我會義無反顧的給予協助,尤其是遭逢低潮時的安慰。
以上,是題外話。
為什麼會聊到三十四歲呢?
晚間,帶兩個孩子走了一趟小兒科,回家的路上,安妮突然說:「等我十九歲時,要養一隻狗。」
我便一副老成的說:「等你十九歲,那我就五十歲了。」
安妮:「那是很老了嗎?」
我:「有一點。」
接著,這兩個孩子開始玩起「我80,你多少?」「我100,你多少?」的數字遊戲,我發揮一百分的配合度,心理也同時想著,八十歲跟一百一十歲看起來的樣子,究竟會差多少?
然後,我想著二十七年前,我記著父親年齡的那一天,他的模樣跟現在相去多少?那年的他,是三個孩子的父親,而現在的我,是兩個孩子的母親。
原來,記憶的刻度是恍如昨日,歲月的刻度,是髮白了的數量。兩者,皆屬不可逆的化學反應。